(一)成长组及初创组参赛条件
1. 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(含)之前的企业参加成长组比赛;工商注册时间在2023年1月1日(含)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组比赛。
2. 企业产品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,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、制造、服务等业务;
3. 参赛项目中产品、技术、专利归属参赛公司,且无知识产权纠纷;
4. 企业经营规范、社会信誉良好、无不良记录;
5. 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(省外参赛项目不作要求);
6. 参加往届全国大赛获得过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前三名或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企业,不再参加本届大赛。
7. 往届参赛的获奖企业,只能用新项目参加本届大赛,不能与原获奖项目重复或雷同。
(二)团队组参赛条件(仅限省外项目参加)
1. 截至报名时未在云南省内注册成立企业的省外创业团队、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省外团队(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、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、大学生创业团队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团队、返乡创业团队等)。
2. 核心团队成员3至5人。
3. 参赛项目的产品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属参赛团队,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。
4. 往届参赛的获奖团队,只能用新的项目参加本届大赛,不得与原获奖项目重复或雷同。
(三)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组参赛条件
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组仅参加总决赛,参赛企业经云南省教育厅推荐,从第十届云南省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中选出一定数量企业参加。